过年之前我们集T又搬回了莫家,人多眼杂,那几天我安分不少,也过了几天的清闲日子。
说起来有点好笑,在这个家里,一眼就把我看透的人,居然是莫青瑜养的狗。
在这种欣欣向荣的日子里,只有它虎视眈眈,面露凶光。
众人都可怜我这个遗落在外的少女,也还是它,率先看透了我的黑心肠。
它对莫乾都摇尾,唯独对着我狂叫。
只要有我出现的地方,必定有它凶神恶煞的目光,我和莫青瑜走进了,它就是拉屎也要夹断,然后寸步不离的守在她身旁。
弄得我更不喜欢这小畜生了,甚至情绪失控的时候对它也放过狠话,说这么忠心,到时就拉你去给你的主人陪葬!!!
那时候屋里没人,这条狗呲嘴獠牙,让我想起了从前独眼养过的那只。
说实话,我怕得很,下意识就掏出兜里的匕首防身。
我猜那时我也是凶相毕露的,恨意冲昏头脑,我把它当成了独眼养过的那一只。
一时刻脑海中涌起很多,到最后只剩下一个死。
我要它死!!!
甚至我一步步的比近,要这欺软怕硬的畜牲再也厉害不起,哼唧着向后退,眼里露出讨好之意。
就是这时有人推开房门,与我眼里的杀意撞在一起。
他挺意外的,一米八多的大男人咳的像个林黛玉,刚一张嘴想说什么,就又是一长串的咳嗽声,响彻天地。
我收了刀,在莫乾一阵一阵的咳嗽声中逐渐找回了自己。
那条畜牲早就看不见了,在莫乾开门的一刹那,它就如闪电一般凌空飞起…
咳够了,莫乾关上门。
我以为他能说什么,等了他半晌,他却跟我说:“小孩子玩刀尿炕。”
我在这一刻有一种被雷劈中的分裂感,莫乾这个人轮廓分明、金发碧眼,投足之间尽是贵族之意。
像是被魔法复活的中世纪油画,是少年得志的公爵,矜贵而优雅。
假如他不开口说话…
以为我没听清,莫乾清清嗓子又重复了一次,字正腔圆,我想听不见都难:“小孩玩刀尿炕。”
这个时候我还叫他哥,说声知道,又说声谢谢,下一句就是Saygood比液.
此地不宜久留。
我深深明白。
莫乾也没多说什么,后来他才告诉我,他说在莫家并不是他第一次看到我。
他第一次看到我,是在农场,那天我和陆争喝醉了酒,发了疯一样的在街上互嘬。
他当然知道陆争是谁,身为莫家的一分子,他当然也知道我是谁。
所以在那天夜里他就知道我不是什么安分的人。
也理所当然的,看到我手里的刀子、眼里的杀意,莫乾根本就不惊讶。
在他的预判里,我其实是更疯魔的存在,杀莫春秋都有可能,更何况一只小畜生。
那时候踩着方虹的墓碑,他嘬一口烟,说对我很失望。
龙溪,你也不行啊。
确实是,不久的将来,我和莫乾感情深厚。
但这时候我们还没统一战线,对于暴露身份这种事多多少少我都存有一分忌惮。
本来说好的,晚上我要去找陆争。
如今出了这档子事儿,吓得我离开一步都不敢。
就一直留在家里,生怕有什么风吹草动。
当然了,什么事儿也没发生,我白白担心了一夜,一直到陆争的突然出现。
过年了,他来拜年。
这些天家里陆陆续续都有人出入,收到的新年礼盒堆满了两个车库。
莫春秋威名远播,赶上年节一贯都是这种热闹场面。
家里的狗都习惯了,平日里来人还会警惕的站起来看看,再如何也不忘看家护院的使命。
如今就是坦克开过来,它连眼睛都不会睁开,懒洋洋的晒着太阳,好像再说这些人又又又又又又来。
莫春秋身体不好,接待宾客的人是方虹和莫乾。
维洛妮女士与世无争,能听懂的中文少之又少,每天都陪在莫春秋的身边。
真是朵漂亮的解语花。
我要是男人我也喜欢她。
然后把所有的遗产都留给她…
陆争的到访格外突然,就连莫青瑜都娇嗔,说事先怎么不打个电话过来。
那时候我站在楼梯上看他,男人面不改色,说这里有想见的人。
赶上过年,没有空手拜访的道理。
给大家带了礼物,你拆开看看。
很小气,全家上下,他给狗都买了新项圈,唯独没有我的份。
厨房的阿姨拿着新母伸包合不拢嘴,忙夸莫青瑜找了个好女婿,开车的司机也喜上眉梢,恨不得让他们两个原地结婚。
我倒了杯冰水,恨不能泼他们脸上,让他们清醒一点。
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