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十六日
十年前孔斯因为话语不当得罪贵族而被迫躲到乡下,就住在我父亲所在的乡绅家——当时乡绅还是个小贵族——那时正是社会大变革的前期,贵族势力处于上风,因此那些革命的支持者不得不进行地下的写作、交流和宣传。不过我是至今也不知道是否乡绅收留孔斯的时候知道他是危险的“反动者”,或许是出自父辈们的交情。
孔斯开始时似乎放弃了“危险”的写作,时常陪同吉米画画、带我出去钓鱼、帮我妹妹摘松果,偶尔陪同吉米的父亲去打猎。他就像一位家族落魄、境遇堪忧却逢旧识相助、重新生活的中年人;当时吉米的父亲都认为孔斯会改变他不当的态度和认知,也好不负他们父辈的友情,直到他发现孔斯和家中的女仆有染。
虽然以现在的想法:寄居人下的客人和主人家的漂亮女仆有一段爱情故事十分浪漫感人,但在那时候——社会和权力仍在保守的贵族手中时——他们认为这是侮辱、不敬、肮脏,并指责那女仆的不贞洁、不自爱。
我还能记得那天吉米结束了他的礼仪课偷偷跑到厨房来——我邀请他一起吃母亲做的苹果派——我们坐厨房长凳上谈话的情景。吉米与我说,他听到他的礼仪老师建议他的父亲赶走那个“不干净的”女仆,毕竟这事不光彩,而父亲的回复含糊其辞:他说他在考虑。
如今我已经不记得那女仆的具体模样,只记得她在阳光下灿烂的赤色卷发如同夏日河流上的波光;她将晒干发香的衣物一件件收下抱起,转身对我施以微笑,草尖有风,有光,还有她的笑;她用木勺慢慢地搅拌那锅切块番茄和甜菜煮成汤,熬出泛起微微白沫的橙红色,舀一勺汤,轻声呼唤躲在一旁的我们三人,每个人都尝到了嘴唇上的一点酸甜美好,如同融化并封存在蜂蜜色夕阳中的永恒记忆。吉米和我曾经约定:无论谁娶了她,都要请对方再尝一碗她熬制的汤。少年人的心怦然跳动在胸腔中,因青涩懵懂而天真无知,继而轻易地企盼——因为结果不重要,我们只在乎过程。
但我们都没有想过成人世界,尤其是曾经的成人社会的道德权威。红头发的她主动离开了,没有人知道她什么时候离开,又去了哪里;唯一可能知情的孔斯依旧带领我们去钓虾、摘果子,他重新开始了他的写作。他的写作进行到一半也离开了,那日吉米和我贴着二楼面向大门的窗户,注视着大门口的孔斯。灰白色的云在空中绞缠,仿佛太阳最后几束光辉被人折走。吉米的父亲与孔斯告别,我们就这样隔着玻璃目送承载他的马车远去,地平线后暴风雨即将来临。
孔斯离开半年后,他发表了他唯一的一本小说《奥新奥利家族》。“奥新奥利”倒过来读的“利奥辛奥”就是吉米的家族名,他在书中极力渲染了一个在社会变革边缘濒临衰败“死亡”的贵族家族。吉米的父亲很是生气,不仅仅因为孔斯在书中对自己的家族的嘲讽,还因为他再次涉及“危险”的雷区。
我的母亲知道后有一段时间十分愤懑:孔斯借住老爷家的不纯目的,他还祸害了可怜的()红发女仆,她是个好孩子——如果我没记错,她在女仆走后的言论可与之大相径庭,而我那时更只是个孩子,如果不是我母亲对孔斯的“念念不忘”,我早已将他们忘记。自此以后,我们闭口不谈任何有关孔斯的事情。至于那个红发女仆,更是无足轻重的可怜人。
吉米的父亲不再让吉米接触任何时代较近的小说,连带我也没有机会阅读当代小说,我们努力地学习一切有关诗歌的修辞、格律,因为诗歌赞颂美好。
惠曼勾起了我对孔斯的记忆。在知道孔斯之前,我只知道小说中浮于表面的爱恨情仇;在知道惠曼之前,我只知道诗歌出于爱情赞颂爱情。曾经,社会的变革让人们承认权利和爱情不只有贵族;现在,他们要改变大众对文学不同形态、意识的接受程度。
真是奇妙,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
谢兰朵与我一同前去拜访惠曼,他就在烟炉街租了一间阁楼。为了方便我们是乘马车过去,透过车窗可以看见烟炉街街两旁褴褛的流浪汉,大多是身无分文前来蒙特利寻找苹果的人,却被命运狠狠嘲弄。
谢兰朵说,我很幸运。
我无言以对:我不认为幸运主宰了我的命运。
在楼下我们遇见了惠曼的房东,他大咧咧地露出茂盛的胸毛,白衬衫泛黄而油腻,他的胡子未经修饰,与他的头发一样的乱蓬蓬。他在知道谢兰朵和我是来看望惠曼后,一直大声地抱怨着惠曼拖欠他房费,并用他夏日发酵膨胀的庞大身躯堵住了楼梯,像一个无赖——不,他就是个无赖。那个令人厌恶的房东在收了谢兰朵替惠曼付的房租后,笑眯眯地让开了路。
在上去时谢兰朵说,惠曼与我想象的可能不同。
当时我天真的认为诗人拥有的共性便是风度和气质的不凡。
惠曼也确实不凡,不过与我常识中诗人的“不凡”相去甚远。
惠曼租住的阁楼里到处是揉成一团的纸球,用过的吸墨纸躺在地板上,堪堪遮过阁楼地板上的一个洞;大衣扔在老旧的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