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預料到隨時有被體內射精的危險,是妳自己疏於保護自己!」在旁聽席的小婕突然大聲發言,雖然隨即被審判長制止,但我想她的意見值得深思,無論是現實的危險還是情感的危險,女性不能自己置身危險後才妄想用刑法來為自己討回公道,法律不是這麼用的。
「辯方謝大律師請注意你的言行!」審判長盯著我癱軟成球狀的老二,似乎也對我內射「前被害人」感到不滿。
「他上個月還是處男,原諒他啦。」馬的小婕妳又亂講話!說完不等審判長發飆,她就發現自己又失言了,她是如何得知我才剛破處,而且以她的亮麗外表,要是被查出她就是我事務所的員工,不就所有人都知道她就是我脫處的對象嗎!?天啊,小婕拜託妳閉嘴不要再亂了。
我穿好褲子看著已經崩潰大哭瘋狂拿著面紙揩拭下體的的吳美愉,審判長是不會再聽她的意見了,畢竟她的精神狀態不適合應訊,而且看起來果然她的陳述漏洞百出,接下來只要等著兩周後的無罪宣判即可。
不過,從射精的餘韻回過神來之後,我深覺吳美愉可能也沒有說錯,以最後她嘗試做出的體位來說,也許當初她真的在昏昏沉沉中違背自己的意願被性侵了,只是剛開始檢察官聽到酒醉什麼的就一直嘗試往趁機性交的方向偵辦,才導致最後她的說詞自相矛盾,落得敗訴的結果。不過法律講的是證據,我不是上帝,我無法得知正義歸屬何處,只能說服或安慰自己,對方的證據不足,算他們倒楣吧。不過至少我不會再具狀告發她偽證或誣告的部分,何況本來就告不贏。
沒想到第一個出庭的case就讓我遇到一生必須不斷學習的課題,母豬獵人這條路似乎不好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