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点毛病,大概是死过一次的原因吧。
怎么说呢。
他对路远琛喜欢楚赫这件事,感到非常非常的不满。
崇岭死之前,身边是从来不缺女人的,当然,现在也一样。虽然房子车子和钱,要什么他没什么,但崇岭毕竟有一副天妒人怨的俊美皮囊,以及一张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嘴巴。
他本就只是和人家玩玩,人家也只是和他玩玩,所以有脸和情商,就已能轻松的撩到所有他有兴趣的对象了。
也正因为只是玩玩,对方和他分手,或者给他戴点绿帽子什么的,崇岭也完全不在乎,发现了直接分手就是,反正他永远不缺下一个。
从没尝过什么叫“嫉妒”和“占有欲”,他也一度以为这种感情和他无缘。
可刚刚,看到楚赫把手放到路远琛肩上,还有因为楚赫的声音、而放弃了给自己联系方式的路远琛,崇岭就觉得不爽。
可他又有什么不爽的呢?他和路远琛,今天只是第一次见面,第一次说话,刚刚知道彼此的名字,连联系方式都没有。楚赫和路远琛,才是即将要交往的、众人都承认的一对。
等一支烟抽完,崇岭冷静了一点,理智重新运作,他才意识到,可能是因为从一开始,他就把路远琛当成了自己的人。因为他是他的任务对象,而在崇岭的计划里,路远琛迟早会喜欢上自己,变成自己的男朋友。
所以才……
“不要!不要!”
一旁人行道上传来小孩的哭喊,崇岭侧过脸,只见一个五六岁的小孩,正抱着一只布娃娃大哭大闹:“你都答应了会把宝宝熊送给我,那它就是我的了!”
小孩的母亲站在旁边,有点尴尬:“小乖,但小熊本来是哥哥的东西呀。”
“我不管!我说了它是我的,它就是我的,那就谁都不准碰!”小孩紧紧地把布娃娃抱在怀里:“哥哥尤其不准碰!不然他就又把宝宝熊抢回去了!”
周围的行人发出善意的笑声。而崇岭神情几变,莫名感觉自己和这个小孩子比起来,好像也强不到哪里去,摸了摸鼻子,掐灭烟,骑着共享单车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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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后,董事长办公室里,路远琛看着手上私家侦探交上来的资料,食指在桌子上敲动着,面上阴沉,心情显而易见的不愉快。
经过调查,那天崇岭看见的,和楚赫在首饰店内同进同出的女人,果然是楚赫的情人。而楚赫那天迟到的原因,根本也就不是什么堵车,而是和这女人在酒店待了太久,才耽误了时候。
这个私家侦探很有职业精神,不仅调查了这么多,还朝那女人打听了一下楚赫的事。如此才知道,楚赫和她已经来往了足足两年,哪怕楚赫向路远琛告白后,他们两也没有断过。
路远琛放下手里的资料,胸膛起伏几下,强忍着怒气拿起了手机。
他不会特意调查这种事情,但不代表他喜欢被骗。
这时,桌上的内线电话响起。
是云秘书。
“路总,”云秘书道:“小贺总已经到了。”
路远琛这才想起自己今天和贺凡有约,上次的合作案让两方都赚得盆满钵满,因此第二次合作来得格外快。他只好暂且压下怒气,理了理衣服,走向会客室。
会客室里,贺凡和几个助理已在里面等着了,路远琛与他们挨个握手,并在对面的沙发上坐下。
贺凡却在这时道:“稍等一下,路总,还有个人去洗手间了,等会儿才到。”
路远琛道:“不急。”
心里却隐约的有了某个猜测,好似有感应一般,脑海深处,浮现出了那天午后,一个站在细碎树荫下抽烟的身影。
崇岭。
两个字落入他的心中,奇迹一般平息了路远琛的怒火。他转头看向会客室的门,盯着门把手看了一会儿,又觉得此举显得自己太期待,于是又收回了视线。
只是接下来和贺凡的交谈,他都有几分心不在焉。
“不好意思,”约摸过了三四分钟,崇岭果然推门走了进来,“我来迟了,大家久等了。路总,您好,耽误您的时间了。”
他今天换了套亚麻色休闲西装,衣服本身不是什么好衣服,却因为穿衣服的人是个实打实的衣服架子,看起来与杂志上的高定也没多大差距。一头黑发被简单的打理过,左耳上,一枚耳钉闪闪发亮。
上次路远琛在楚赫面前收起名片的行为,对崇岭而言,无疑是微妙的“一败”。因此,这一次他特地更专心的打扮了自己,还喷了淡淡的男士香水,整个人宛如一只开屏的孔雀,刚刚从洗手间到会客室的一段路,已吸引了不少员工的目光,还有人觉得他是公司新签约的艺人,想找他要合影和签名。
这下总能迷到你了吧。
崇岭如此想着,反手关上了会客室的门,对上路远琛的视线,朝他一笑。路过时,还不经意地抬了一下手腕,以便对方能更好的闻到自己身上的香水味。
妈的,以前他可从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