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不一样,抱起来也和女人不一样。沾了酒精的舌头很热,崇岭熟稔地吮吸着、挑逗着,慢慢地,他们的姿势变了。路远琛躺到了床上,而崇岭单手撑在他的脸侧,另一手则温柔地在他的身上轻抚。
撩开薄薄的衬衣,他摸着路远琛的腰,一路向上,指尖找到了左侧那颗小小的乳头,捏了一下,却忽然感觉身下的人一个瑟缩。
崇岭的动作一顿。
他睁开眼,身子微微后撤,只见路远琛也睁着眼,正看着自己,眸子里带着几分彷徨无措。
他还是第一次。
操……
崇岭慢慢收回了手,却没有停下这个吻,反而更加温柔地,在路远琛的眉峰、眼角、鼻尖、侧脸上留下亲吻。
最后亲到了耳朵,崇岭低声道:“路总,您累了,早些睡吧,难受喊我,我就在外面。”
说完,他起身,走出了主卧。
他坐到了客厅的沙发上。
似乎察觉了他心情上的不对劲,蓝色星星于一片黑暗中现身。
崇岭点了根烟,却夹在指间,一个劲儿地出神,直到火星儿都快烧到指尖了,他才将烟蒂摁灭在烟灰缸里。
“你看,”他说:“我说过,让路远琛喜欢上我,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星星绕着他飞了一圈,什么都没说。
“刚刚他主动亲了我,”崇岭淡淡道:“已经向我暴露了他的真心,从此以后,占据主动位置的人,就只可能是我了。”
“用不了多久,他就会彻底爱上我。那种感情会比他给楚赫的更真挚、更彻底。”崇岭道:“我要什么,他就会给我什么。然后,楚赫彻底出局,永远不可能再出现在路远琛的面前。”
“如此一来,路远琛的命运就彻底改变了。”
“我的任务也就成功了,是吧?”
夜色愈发沉重了,蓝色星星却始终没有给他任何回答。
崇岭裹了个毯子,就这么在路远琛家的沙发上睡着了。
许是在陌生的环境里,哪怕喝了酒,半夜三点的时候,崇岭还是醒了。
屋子里比睡着前要安静太多太多,却又有一种沉重的声音在耳边来回地回响,直到大脑渐渐清醒,崇岭才意识到那声音来自于墙上的挂钟。
他拖着疲惫的身体,起身,整理了下衣服,用冷水洗了把脸。又因口渴走到了厨房借了个一次性纸杯喝水。
做完这一切,崇岭总算感觉自己暂时地活了过来。说来真是挺奇怪的,他的酒量向来不错,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却让他感觉自己一定醉得很厉害。
从任务的角度上说。路远琛要的是爱,那么,崇岭为了完成任务,给他他想要的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可一件很可笑的事实是,昨天是崇岭有生以来第一次,只是为了安抚、为了照顾一个人的情绪,而去亲吻一个人。
唇舌的交缠,对他而言向来代表着性爱的前奏。因此他亲了路远琛,然后,几乎是本能性地将手伸进了男人的衣服里,去爱抚男人的身体。
但他又在看到路远琛的眼睛后,如梦初醒般收回了手。
路远琛和他以前那些玩伴炮友是不一样的。
那些女人和他一样,只是为了贪图一时的快感才会和他在一起,她们要的是崇岭的外表,是他的身体、他的性器、他的甜言蜜语。怎么快活怎么来,彼此都清楚这段短暂关系需要的,只是性。
可路远琛要的不是这些。
他要崇岭的心。
这件事情,崇岭也不是昨天晚上才知道的。可知道这件事,和真正的去做这件事,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那一刻,崇岭无法控制地想起了那个坐在沙发上,用一种疯狂、充满仇恨的方式了解了自己生命的路远琛。
这就是他从来不碰路远琛这样的人的原因。太麻烦了。太可怕了。太偏执了。
也太炽热了,他这么凉薄的人遇上了,只会被烫伤。
崇岭有点乱,他扔了水杯,又走去阳台,打开窗户,抽烟。让尼古丁和冷风一起帮自己冷静。
吹着冷风,一个前所未有的疑问出现在崇岭的脑海里。
他能让路远琛喜欢上他。
可是,他能喜欢上路远琛吗?
崇岭点了点烟灰,又觉得自己真是想得太多了。只要路远琛爱上他,让任务完成,自己就能离开去过自己的新生活了。何必想这么多没用的东西?
而且……他和路远琛是两个世界的人。
崇岭对着系统、对着任何一个人,都能游刃有余、信心十足地说,他能让路远琛喜欢上他,甚至爱上他。
可他却无法说,他能和路远琛在一起,两个人,长长久久地交往下去。
路远琛是京城豪门的独生子,连楚赫也是富二代、大少爷。崇岭却只是个十八线小县城小乡村里出生的,穷人家的小孩。
现实比情感重要太多,他真不觉得他们能走到一起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