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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几周,崇岭没有再去找路远琛。
他知道,路远琛需要时间,来把楚赫处理掉。
然后才是自己的出场时机。
好在,等待的时间也不算无聊。和路远琛公司合作的方案最终还是落到了崇岭头上,等这个方案做完,他就能升职了。
尽管没什么事业心,但工资能加点还是很不错的。
“崇岭,”下班前五分钟,隔壁坐着的同事兼好友陈远皓从隔板上方探出个头:“晚上喝一杯不。”
他做了个举杯喝酒的动作,然后朝崇岭坏笑着挤了一下眼睛。
陈远皓也是个风流爱玩的,他和崇岭做邻桌,属于是苍蝇遇上了那什么,标准的臭味相投。平时下了班,也常常一起去酒吧玩。
崇岭算了算,从重生算起,自己已经一个多月没找过女人了。他是个性欲强的,最近全靠手动解决,陈远皓一提,也是有点想了。
但。
他摇了摇头:“不去。”
“哈?”陈远皓眯起眼,用看外星人的眼神盯着崇岭:“哥们儿,你都多久没出来泡过妞了。是有女朋友了,还是……”他隐晦地朝崇岭的裤裆扫了一眼:“还是出了点问题?都是哥们,真要有问题,我给你推荐个老师傅,很专业的。”
崇岭颇为无语的扯了扯嘴角:“真不用,最近……有其他的事。”
陈远皓耸了耸肩,也不勉强:“行吧,那我下班了,拜。”
“拜。”崇岭说。
虽然回绝了陈远皓的邀请,可要说崇岭不想,那绝对是扯淡。早已熟悉情欲滋味的身体一朝清淡下来,想要那股子火熄灭是很困难的事情。
但他也确确实实的不能去。
崇岭很清楚,路远琛如果决定和自己在一起,调查自己是必然的。以前的那些风流韵事,没办法,崇岭无法毁尸灭迹。但至少,他需要做到以后被问起的时候,能挺直胸脯说一句:以前我是很混蛋没错,可自从遇见了你,别人对我而言,就再没有任何吸引力了。
下班。
崇岭扫了辆共享单车,准备去健身房,他需要借助运动消消火。
晚高峰的京城是最热闹的时候,甚至无法单用“热闹”两个字去概括其人多车多的程度了。看见挤满无数干道的车流,在道路上缓慢的行驶,看见街道上的人头攒动,地铁口的人潮,只会让人心中不由自主地产生一个疑问:这个城市是怎么挤下这么多人的?
鲜艳的暖色夕阳,逐渐地染红了天空,也染红了整座城市。
崇岭哼着歌,灵活地穿行在人与车之间。
他心里思考着晚饭的事情,不经意朝街上看了一眼,旋即眯起眼。
这辆停在最前面的黑色保时捷……好像是路远琛的车子啊?
崇岭停下单车,左右看了一圈,最后在一间酒吧前发现了路远琛的身影。
他的这位任务对象总算没穿那套黑色西装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套休闲服,整个人都年轻了不少。
崇岭看着路远琛与旁边一个男人交谈了几句,然后和对方笑着一同走进了酒吧。
崇岭:“……系统。”
蓝色星星只觉得自己这个任务里,出现的频率比以往哪次都多,它现身。
只听崇岭幽幽地问道:“我的头是不是有点绿绿的?”
蓝色星星很智能地理解了崇岭的意思:“宿主,您和任务对象还不是情侣关系。”
崇岭却又觉得那个跟在路远琛旁边的男人似乎有点眼熟,回想了一下,才想起来,对方是路远琛为数不多的好友之一,也是前世路远琛一无所有、杀了楚赫后,给他拨去电话,劝他还有将来的那个人。
崇岭思考了一瞬,还是骑着共享单车离开了。
只不过不是去健身房,而是回了家。十五分钟后,换了一套打扮的崇岭重新出现在酒吧门口,走了进去。
出示身份证后,门口的保安在崇岭的手腕上印下入场券的图案。接着走过一段遮光帘,便来到了一个嘈杂昏暗的狂欢地,烟酒的气息与干冰制造出的氛围烟雾配合得非常出色,暧昧的灯光穿走于人与人之间,四处可以听见大吼大叫的声音与笑闹声。
没人比崇岭更熟悉这个地方,对他而言,来到这里,简直比回了家还要自在。他与衣着暴露的男男女女擦身而过,脸上带着游刃有余的笑,几乎是享受着四面八方投来的视线。
本就是声色场所,外表出彩的人自然占尽了优势。而男人长相帅气,有时甚至比女人还要更惹眼。崇岭白衬衫牛仔裤,稍微抓了个发型,宛如刚刚毕业不久的男大学生。但举手投足间的气势,却不难看出他早已习惯风月场所的从容自得。
从门口到吧台的这一段路,他被不下十个人搭话。有的主动上前,有的则是远远地喊他,问他要不要一起来。
崇岭没给任何人回复,一路走到了吧台。
“来杯马提尼。”崇岭在吧台最中间的位置上坐